[上海市財政局]《關于印發(fā)<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(2024年版)>的通知》(滬財采〔2023〕32號)
各市級預算單位、各區(qū)財政局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和《上海市政府采購實施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以及《財政部關于印發(fā)〈地方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(2020年版)〉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9〕69號)要求,結合本市政府采購工作實際,我局編制了《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(2024年版)》,已經(jīng)市政府批準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從2024年1月1日起實施。
上海市財政局
2023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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